說明: |
一、 |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
(一) | 因教員另定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規定,爰刪除教員及學術研究費等文字(第2點及第4點)。 |
(二) | 刪除各機關加班費限額,回歸於預算編列控管,並得審酌業務需要及財政狀況編列經費。(第5點) |
(三) | 放寬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補休期限為1年;技工、工友(含駕駛、測量助理)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第6點) |
(四) | 新增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時數,放假日及例假日不超過8小時;技工、工友(含駕駛、測量助理)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第7點第1項第1款) |
(五) | 放寬簡任以上主管人員(機關簡任首長及副首長除外),如有加班事實,亦得支領加班費。(第7點第1項第4款) |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