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2月6日部銓一字第1094896860號書函辦理。
二、因本次職系說明書及一覽表修正施行後,部分職系調任規定業予放寬,爰公務人員曾任年資如係因本次職系說明書及一覽表修正施行後,始符合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7條提敘規定者,得檢證送銓敘部申請採計提敘。另為保障渠等人員權益,各機關毋需辦理職系調整動態登記之現職人員,應自109年1月16日起3個月內申請提敘俸級;需辦理職系調整動態登記之現職人員,應自109年1月16日生效之動態登記案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提敘俸級,始得溯自109年1月16日生效。逾限申請提敘俸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附予敘明。
三、本校如有符合上開規定得申請採計提敘者,請於109年3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檢具相關證件逕送人事室辦理。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