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4854A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12月30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73843A函請各地方政府填復「110學年度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成果統計表」,將各校填復之陳情樣態及疑義綜整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業務執行疑義及釋疑一覽表」。
三、重申請學校應依教育部109年5月26日臺教國授部字第1090056105函頒「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1366函發之「『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Q&A」執行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之相關業務。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