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1月16日府人訓字第1060012227號函辦理。
二、為維持為民服務品質,往例於每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通函各機關學校及本府各處,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
上班日應實施人力控留措施。
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9條、第11條、第1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0條等規定,各機關除首長應報請上級機關長官核准外,其餘公務人員之請假、公假及休假,應報經機關長官核准。
四、為賦予各機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人力控留之彈性,請各機關、學校及單位確依上開請假規則規定,於旨
揭期間視業務實際需要,本於權責有效控留必要之人力,以維持為民服務品質。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