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9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10657 號函辦理。
2.請持續透過各項相關研習與會議強化教師輔導管教策略及專業知能,透過正當、合理且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達到積極正向管教及輔導學生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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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二)教師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