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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漢 - 人事室 | 2016-06-21 | 點閱數: 1947

公告事項:

一、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導師 A ):正取:黃智欣。備取:洪麗君。

二、國小特教不分類身心障礙班:正取:林子珺。備取:從缺。

三、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導師 B )、幼兒園代理教師(導師)、普通班一般代課教師(英語專長)、普通班一般代課教師(體育-游泳),續辦第 2 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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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For English(12/7)

專區公告

  1. 114學年教科書版本.pdf
  2. 花蓮縣中原國小教室設備(大屏及觸控液晶電視)使用原則20251106.pdf
  3. 114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網站風格


(共 2 個樣板佈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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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8月28日府教課字第1140172222A號備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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