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國教署 113 年 12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4476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次受理申請對象僅限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未提出申請,因新入學或有特殊原因者,且符合計畫實施對象之學生。 | 
| 三、 | 本次辦理期程為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僅受理申請輔導方案,貴校倘有意願申請,請依上開計畫內容辦理,並於 11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資料逕送宜昌國中(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電子檔(含 word 檔及核章後掃描檔)逕寄江欣融組長信箱 zingrong@hotmail.com (電話: 03-8547175#22 ),俾憑辦理初審作業。 | 
| 四、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學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