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本縣「114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學校執行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輔導及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1 份,請貴校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作業計畫暨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辦理事項工作手冊辦理 。 | 
| 二、 | 旨揭研習時間及地點: | 
| (一) | 研習時間: 114 年 7 月 9 日(星期三)至 7 月 11 日(星期五)。 | 
| (二) | 研習地點: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 
| 三、 | 參加對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6 條第 2 項,針對執行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八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防治教育人員,名額為 25 名。 | 
| 四、 | 請准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所需差旅費及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 
| 五、 | 請參加人員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課程編號 5054710 )線上報名參加。 | 
| 六、 | 配合環保,請參與者攜帶環保杯及環保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