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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函轉花蓮縣文化局(以下簡稱該局)「115 年推廣生活美學教育活動」簡章一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該局 114 年 12 月 29 日蓮文推字第 1140015109 號函辦理。 |
| 二、 | 為促進國中、小學學生及學齡前幼童參與本縣優質藝文展演活動,深度認識在地文化,俾使文化向下扎根,提升藝文參與人口,增進學生美學及文化涵養,特制定本簡章,鼓勵學校辦理生活美學推廣教育活動。 |
| 三、 | 旨案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歡迎各校函送申請表報名參加, 相關內容詳見活動簡章,或至該局官網查詢。 |



12-30 自115年1月1日起增加6-65歲民眾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