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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遴選資格:由本府組成遴選小組,公開遴 選具下列條件者:
|(1)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正式教師。
(2)符合各該分團需求之教育專長。
(3)其他本處指定之條件。
(4)遴選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處載明於簡章並公告之。 - 旨揭表件請務必經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同意。
- 113學年度續任輔導員請務必送件,未送件之輔導員113學年度將不予續聘。
-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17日下午17點30分止,有意願之教師請將遴選表核章後紙本(免備文)送至課程教學科承辦人,並將核章後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theshow1026@hlc.edu.tw。
- 有關可編輯檔案可至本縣精進計畫網站下載(http://community.hlc.edu.tw/index.php 。
- 請本校有興趣教師踴躍送件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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