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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三、中區:106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4樓第二會議室。
一、為推動教育實習制度及確保以代理年資抵免教育實習之品質,教育部擬具「師資培育之大學與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並為廣泛蒐集意見,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下列時段辦理旨揭公聽
會。
二、北區:106年9月28日(星期四)下午3時至5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行政大樓2樓第一會議室。
三、中區:106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求真樓4樓第二會議室。
四、南區:106年9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國立臺南大學J106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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