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說明:
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法人 組織、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一)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四)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檢附活動海報1份,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 請洽本活動網站http://107dialect.weebly.com/ 或至本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網頁瀏覽。
有興趣的老師請自行提出申請。








.jpg)
.jpg)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