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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 - 人事 | 2026-02-04 | 點閱數: 132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1月8日總處培字第1150010102號函(併附原函)辦理。
二、 加強宣導公務員赴陸重要提醒事項並多加運用本規範告知書。

 

重要須知

  • 赴陸不分平日、假日均應於行前完成申請或通報,並於差勤系統登錄。
  • 赴陸、港澳前建議至陸委會官網「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
  • 簡任(或相當簡任) 11 職等以上未涉密公務員,未經內政部許可原則不准出境赴陸。
  • 在陸轉乘機船也要事前提出申請
  • 未經申請同意或許可赴陸未依規定通報將受到懲處
  • 376550000A_1150017643_ATTACH2.pdf
    1) 376550000A_1150017643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50017643_ATTACH1 (1).pdf
    2) 376550000A_1150017643_ATTACH1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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