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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人事主任 - 人事 | 2023-08-25 | 點閱數: 333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辦理。
二、各校教師參加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應於報名前檢附簽呈及甄試簡章影本,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學校審核核可後始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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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 學年度宜昌國民中學在職進修人員名冊(稿).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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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花蓮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及 幼兒 園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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