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 114 學年度第 7 次自辦代理教師甄選結果(第 1 次公告第 2 次招考),經本校 114 學年度第 2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審查通過,錄取名單如下: (一)國文科代理教師(實缺):蔡宛庭。
二、錄取者,請於 11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 時至 11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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