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學年度本縣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參訓率達需達80%以上,相關條件如下:
(一) | 調查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
(二) | 調查對象為國中、小學及國小附設幼兒園。 |
(三) | 至少參加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相關研習2小時。 |
(四) |
若學校未達標,請鼓勵未參訓同仁可自行上網參加網路課程,或由學校以多元方式辦理。(學校可透用校內週三下午進修時間、晨(周)會或其他教職員工共同參與之會議活動,自行辦理旨案研習,觀看指定相關線上課程資源等方式。) |
二、提供相關線上課程及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連結,請學校自行運用:
(一) | e等公務員 (關鍵字搜尋自殺)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
(二) | 自殺防治協會 https://www.tsos.org.tw/course?action=newestList&search=&division=0&category=2053 |
(三) | 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 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_Content.aspx?n=183CC8C560AF1DA9&sms=B4066D3925B9C8C3&s=5E467A7699005F98 |
(四) | 珍愛生命數位學習網「教育人員專區」(網址:https://www.tsos.org.tw/p/elearning_Educators)。 |
(五) | 心快活心理健康學習平台(https://wellbeing.mohw.gov.tw/nor/elearn/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