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心秀
電話:03-8462860 分機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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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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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轉知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檢送「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分團專業成長研習(8-10月)」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2662號函暨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辦理。 |
(一) |
研習時間及報名期程:請參閱旨揭表件各場次之時間及期程。 |
(二) |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中部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
四、 |
報名參與之輔導員須為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地方分團之團員,並須全程實際參與課程,因故無法參與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本府教育處將列入年度考核事項,且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後續規劃辦理之輔導員培訓課程得不受理該員報名。 |
五、 |
各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員參訓所需之國內旅費及代課費由本縣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與課程品質計畫相關項下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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