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委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114年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第3梯次)」1份,請轉知貴校符合資格教師報名或推薦,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教署114年7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3838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通過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提升客語文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能,並強化教師客語文教學素養與核心能力,以優化客語文教學效能,確保學生學習品質,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計畫規劃2類課程,參與各類課程教師資格如下: |
(一) | 備課回流課程:曾參與且於112至114年度間完成任一梯次「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客語文教學增能研習計畫」研習課程之教師,由地方政府推薦。 |
(二) | 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規劃於114學年度教授客語文課程之教師,由地方政府推薦或教師自行參加。 |
四、 | 報名方式: |
(一) | 推薦報名: |
1、 | 每校推薦人數至多3名,請於114年8月31日前,將用印完成之推薦名冊,以電子文函送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HK-504辦公室),由該校檢核資格後依序錄取。 |
2、 | 依國民教育法第11條之規定,上開推薦教師請納入轄內國立學校附設國中、國小部教師,國立學校人數採外加方式計算,不納入推薦額度。 |
3、 | 請提醒受推薦教師請依限,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線上報名。 |
(二) | 自行報名:「教學增能(含讀書會)課程」倘有名額,請教師自行於114年9月5日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查閱課程資訊並完成線上報名,其餘名額自薦派作業完成後開放,不另行公告。 |
五、 | 為提供客語文授課教師教學支持,請位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校,務必薦派尚未參與前開研習之授課教師,並務必將本計畫報名資訊,轉知教授客語文課程之正式教師(含具合格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
六、 | 本案公告計畫及推薦名單等資料請逕至國教署公告網頁下載(網址:https://shorturl.at/Jz6wW);詳細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梁小姐詢問:電話03-4227151分機33485、電子信箱:112advancedhakka@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