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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111年10月12日花分檢培文字第11110001400號函辦理。 |
| 二、 | 請自行下載旨揭電子檔宣傳海報(網址:https://www.hlh.moj.gov.tw/291402/291438/291444/1001892/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