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文說明如下,請本校擬參加人員填寫案附名冊,於108年6月17日(一)下班前前送人事室,俾彙整後陳校長核示。
2.依據「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規定」,教師奉派或奉准參加選務工作,得依規定於事畢次日起1年內內補休完畢,補休期間所遺課務應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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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08年5月31日花選一字第1080000764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選舉訂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本鄉為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政策,規劃每一投開票所選舉人數為1000人左右,共計約68間投開票所。每一投票所工作人員以配置13.5人(主任管理員1人、主任監察員1人、管理員8人、監察員2人、警衛1人、預備員0.5人)為原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三、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爰此,109年選舉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花蓮縣)者,可申請工作地投票。
四、 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與之人員:
(一) 預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或主任監察員之名單,請於108年6月27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傳真電話:853-9021)。
(二) 報名投開票所管理員之名單,請於108年8月2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
五、 檢附「主任管理員暨主任監察員推薦名冊」及「管理員推薦名冊」各1份,惠請以正楷詳細填寫。推薦名冊請由貴機關人事室統一核章後薦送,並惠請於傳真後以電話查詢是否傳真成功,至紉公誼(本所民政課電話:8523126#157)。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