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8月1日部退三字第10848399532號書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
二、 依銓敘部旨揭108年8月1日令略以,依任用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者(即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其自退休或資遣生效日起至實際離職日止依規定支領之俸給不予追還並溯自91年1月31日生效。上述人員如係支領定期退撫給與(含兼領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者),其支領俸給期間之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應停發。
三、 請清查91年1月31日以後因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而命令退休或資遣之公務人員,自退休或資遣生效日起至實際離職日期間支領俸給被追還者。如係支領一次退休金且無支領優惠存款利息者,計算發還其自退休或資遣生效日起至實際離職日期間被追還之俸給;如係支領定期退撫給與者(含兼領月退休金,或支領優惠存款利息者),計算發還其自退休或資遣生效日起至實際離職日期間被追還之俸給,惟須扣回該期間應停發之定期退撫給與。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