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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 據: |
花蓮縣政府115年02月12日府教體字第1140029475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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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目 的: |
配合政府推展全民體育,發展網球運動,提昇本縣網球運動技術水準,並提供網球選手比賽機會、相互琢磨球技、增加比賽經驗,為網球運動做好向下紮根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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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指導單位: |
花蓮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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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主辦單位: |
花蓮縣體育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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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承辦單位: |
花蓮縣體育會網球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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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協辦單位: |
花蓮縣立體育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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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贊助單位: |
永興工業社、花東電機工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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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比賽日期: |
1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起至 5月15日(星期五)比賽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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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比賽地點: |
花蓮縣立網球場(花蓮巿府前路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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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開幕典禮: |
1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縣立網球場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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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參加資格: |
凡設籍本縣在籍之學生均得代表學校或個別參加(個人單打),惟團體組需同校在籍學生始得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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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比賽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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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比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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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各組報名團體不足3隊、個人單打組別不足8人,取消該組比賽,並將 該報名者自動升1級(個人單打限每人得報1級,可報本級或越級較大 之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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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比賽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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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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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比賽規則: |
依國際網球總會公佈之網球規則及球員行為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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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4月 24日(星期五)下午23時59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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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抽籤會議: |
5月1日(星期五)下午18時00起於縣立網球場舉行,未派員參加者由大會代抽,不得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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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領隊會議: |
5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假縣立網球場管理室舉行,未派員參加者視為放棄,不得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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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 |
獎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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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 |
附 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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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採計各歲組排名前32) ★提供排名時,請標註歲級以及排名 < 例如:14歲組排名第29名,請標示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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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三、 |
比賽資訊: |
競賽有關訊息或資料,請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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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四、 廿五、
廿六、 |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競賽期間如遇颱風天等天災,提前一天宣布停賽,其餘天氣因素皆請各學校選手、教練於開賽時間前抵達球場,並由本會決定當天是否延後開賽或延期 辦理。 本次比賽不提供垃圾清理服務,大會將提供垃圾袋,請各隊自行將垃圾帶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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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佛雷澤 Joe Frazi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