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為提倡全民運動,並選拔優秀選手及教練代表本縣參加 115 年全民運動會水上救生競 賽項目,爭取最高榮譽,特訂定本計畫。
二、 主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三、 承辦單位:花蓮縣水上救生協會、花蓮縣體育會水上救生委員會。
四、 選拔時間:115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 、18:30報到(務必先網路報名確認) ;18:30-19:30 選拔說明及熱身;19:30開始選拔比賽。游泳項目選拔時間:19:30-20:00。拋繩項目選拔時 間:20:00-20:30。
五、 選拔地點:國立東華大學游泳池(壽豐校本部)
六、 報名費用:免費
七、 報名資格:需符合 115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及競賽技術手冊規定
八、 網路報名及報名需繳交資料:一律網路報名
(一)網路報名:請務必於115年5月19日(一)16:00以前報名完成,網路報名網址如下: https://forms.gle/k1WYzBjhcgpugiqj9
(二)數位照片(可直接手機拍攝上傳)。
九、報名注意事項:
1. 戶籍規定:應於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 民會註冊截止日為準為準。
2. 年齡規定:依各種類運動競賽技術手冊規定辦理,凡未滿20歲之選手,應徵得法定代理人 之同意。
全民運技術手冊:
3. 身體狀況:凡報名本次選拔賽及網路報名完成者,及代表切結及保證選手性別及適宜參加劇烈 運動競賽事項。
4. 凡被全國各有關協會及全民運動會判處停止比賽權尚未恢復者不得報名參賽(含領隊、教練、 管理、選手)。
十、比賽項目:請參考技術手冊相關規範。(全民運各單項技術手冊,可至網站查詢。
十一、比賽制度及規則:全部項目採計時決賽。
1. 選手需自備合於競賽標準之蛙鞋;競賽用假人、救援浮標及障礙網由大會提供、競賽場地器 材及設備,依據規則辦理。
2. 選手請攜帶含照片身分證明證件以備查驗,未依規定報名選手不得出場比賽。
3. 成績判定:以兩位裁判手動計時平均為依據。
十二、選拔會議:時間:115年5月20日(星期四)20:00-21:00 ,地點:東華大學泳池。 選 拔會議於選拔賽事結束後進行,選拔委員組成由體育會其他委員會委員1名及水上救生委員 會委員2名進行選拔會議。
十三、選手、教練遴選方式:須符合第一或第二項的選手、水上救生選手需要有救生證照,依據 115 年全民運競賽規則,水上救生競賽教練必須具備有水上救生教練證。
(一) 以每項選拔賽成績前2名且達111或113年全民運動會決賽第八名成績之標準為優先 入選。
(二) 選手若曾經獲得全國運、全中運、全民運、全大運前六名之游泳選手或者是歷年全民 運曾榮獲前六名選手可由教練團推薦參加不須參加選拔賽,但報名參賽項目須以參加選 拔賽選手報名項目為優先。
(三) 拋繩項目:選手男女各2位,以選拔賽5次拋擲成績平均最佳組別獲選,為了讓選手 專項訓練,原則上拋繩項目選手與水上救生之游泳選手以不重複為原則。
(四) 教練:依據「115年全民運動會花蓮縣代表隊教練遴選原則」辦理。
(五) 凡獲選之代表隊選手須於5月30號以前繳交完成報名相關資料,逾期則取消代表隊資 格。 **115 年花蓮全民運代表隊相關說明事項
1. 說明:各單位運動員於報名時須繳交籌備會製發之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如 附件一)及參賽單位隊本部暨運動代表隊職員個人資料授權書(如附件二)各一份,未 依規定繳交者由籌備會主動取消報名資格,各單位不得異議。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 同意書必須由運動員親自簽名,並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並由代表單位加蓋與正本相 符章)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應含詳細記事,且申請核發日期應為115年4月1日以後 者為限),以上資料需加蓋直轄市、縣(市)政府章戳證明。未滿20歲者,應徵得法 定代理人之同意,但未滿20歲人已結婚者,不在此限。
2. 報名時應依照網路報名系統規定辦理,並繳最近3個月內之2吋彩色半身照片電子檔 (jpg檔)一張,俾供籌備會製發職員證及選手證,未繳檔案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十四、申訴及抗議: (一)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有關同樣意義之註明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抗議 (二)合法申訴,應以書面報告並由單位領隊、教練(以個人名義參加者由個人)簽名蓋章後,在該 項比完後10分鐘內,繳交保證金2000 元, 向委員會提出,以委員會判決為終決(如申訴無效 則沒入保證金作為競賽活動之用)。
十五、注意事項: (一)若因天候因素或其他特殊狀況影響,經承辦單位函報體育會核定後,得更改比賽日期、賽制與 賽程,各隊不得異議。 (二)請各隊選手依據賽程表,隨時注意比賽時間準時出賽,並攜帶相關證件備查。 (三)比賽期間如有發生疑議或糾紛等事情時,請通報大會處理。 (四)不配合集訓選手之懲處規定:一律參加賽前集訓,無故未參加者將取消代表隊資格(依序遞補) (五)擔任代表隊選手、教練、管理、領隊等相關職務者,不得同時身兼其他縣市相關職務。
十六、相關聯繫:花蓮縣體育會水上救生委員會。電話:0938-375000張主委;E-MAIL: wwwj7j8@gmail.com 。
十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花蓮縣體育會及水上救生委員會隨時修正公布之。
貝比魯斯 Babe Ru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