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
1、閩南語文:年滿 20 歲以上,持有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 文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書或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證 書。
2、客語文: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含)以上客家語 能力認證證書。
3、原住民族語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者。
(二)認證辦法:認證工作分 2 階段進行, 2 階段均合格者,由 本府核發認證合格證書。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2、第二階段:參與課程、試...
觀看完整文章